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深
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4年5月29日。
2、授予价格:13.09元/股。
3、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4、激励对象名单、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占授予前公司
拟分配股票数 占限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职位 股本总额的比
量(万股) 总额的比例 例
1 张美蓉 总经理 50 21.50% 0.94%
2 张照前 副总经理 30 12.90% 0.56%
3 江黎明 财务总监 20 8.60% 0.37%
4 齐治 事业部总经理 10 4.30% 0.19%
5 梁启新 研发总监 10 4.30% 0.1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
6 96.6 41.53% 1.81%
人员(44人)
小计 216.6 93.12% 4.06%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标的股票的授予日起计算,其中,锁
定期为12个月,解锁期为36个月。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
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由董事会决议确认
第一个解锁期 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的,其中总额25%的部分办理解锁 25%
事宜。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由董事会决议确认
第二个解锁期 满足第二次解锁条件的,其中总额40%的部分办理解锁 40%
事宜。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由董事会决议确认
第三个解锁期 满足第三次解锁条件,其中总额35%的部分办理解锁事 35%
宜。
6、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的解锁条件如下表:
锁定期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13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
第一次解锁期:授予日 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5%
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 于15%,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解锁 2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13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
激励对象获授限 第二次解锁期:授予日 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制性股票自授予 40%
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 于2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日后的12个月 解锁 32%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13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
第三次解锁期:授予日 2016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35%
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 于4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解锁 4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据;不低于该数为包括该数。
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不得为负;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6月21日出具了众会字[2014]
第435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4年6月20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34万元,股本为人民币5,334万元。根据
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
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
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66,000.00元,由张美蓉等49名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