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晖创新”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治卫先生、董海锋先生、曾成林先生、沈勇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尹俊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班均先生、张晓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尹俊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尹俊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班均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6 月 8 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治卫: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建事业部副总经理,北京爱医生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博晖生物制药(河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晖生物制药(云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沈治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董海锋: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京华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珠海南山领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忠诚志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四川格林天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四川格林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博晖生物制药(河北)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常州领航量子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晖生物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曲靖博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曾成林: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江西省博达生物工程研究所所长,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大安生物制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生物制品事业部总工程师。
曾成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沈勇: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事务经理、信息中心副主任、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乌海市竹翠兰香公益基金会理事、秘书长,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协泰商贸有限公司监事,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伊金霍洛旗君正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乌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沈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班均: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高级工商
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资格。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重组服务高级经理,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京汉绿创襄阳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襄阳奥美医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隆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支付通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董事,太原西山奥申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班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晓甦:女,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现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腾信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尹俊: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内蒙古乌海市海渤湾区下海勃湾街道办事处行政秘书,内蒙古乌海市海渤湾区农林局工作人员,内蒙古农牧学院生物工程系讲师,内蒙古农业大学生物工程系讲师,内蒙古农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内蒙古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赛瑞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尹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