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信群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7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理”部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 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后实现净利
润47,250,114.9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8,850,990.10元,母公司当年
度实现净利润43,835,029.82元。分配预案如下:
1、按新准则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264,655,478.28元;按母公司当年度实现
净利润43,835,029.82元的10%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4,383,502.98元;
2、提取上述公积金后,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467,487.12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4,655,478.28元,两项合计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9,122,965.40元;
3、以2017年末总股本821,410,1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107,050.72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57%。剩余295,015,914.68元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 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七、 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血浆采集规模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
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血浆采集规模的实现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血浆采集规模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8]000699号)。
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血浆采集规模为91.13吨,未完成2017年度
血浆采集规模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血浆采集规模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八、 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845号)。
截止2017年底,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2015、2016和2017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6,409.88万元,完成了2017年度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财务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河北大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153,633万元,公司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全部商誉之和为180,995.51万元,公司持有河北大安48%
股权,本次公司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3,134.00万元。截至 2017年12月 31日,
Advion,Inc.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713.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660.39万元,公
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全部商誉之和为 18,498.40万元,公司持有
Advion,Inc.100%股权,本次公司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3,838.01万元。
本次公司拟计提的两项商誉减值准备合计26,972.0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承担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2018 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
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上述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主要用于
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函等信贷业务。授信期限一年。
以上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0,862,817.91 元,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
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锁期中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897,447股。同时鉴于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2,272 股。公司本次决定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79,719股。
公司于2016年6月和2017年7月分别实施完成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
7.82元/股调整为3.921070元/股。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卢信群、翟晓枫、周朋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