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6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因业绩补偿回购注销股份
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4)。根据该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因承诺业绩未完成回购注销了 15,451,536 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根据
相关规定,储阳光伏股份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 750 号 1 幢 1610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0-4-21
股票简称 珈伟新能 股票代码 30031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注销股数(股) 减少比例(%)
A 股 15,451,536 1.68%
合 计 15,451,536 1.68%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5,407,632 10.17% 69,956,096 8.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703,816 5.09% 42,703,816 5.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703,816 5.09% 27,252,280 3.31%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交易对方储阳光伏承诺:国源电力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
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7,895.41 万元、7,018.38 万元和
8,139.48 万元,且国源电力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
润将不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二)业绩补偿安排:在承诺年度内,若国源电
力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
润的,储阳光伏应按照以下方式对珈伟股份进行股份补偿:1、利润补偿期间,储阳光
伏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
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
总和×储阳光伏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
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股份不冲回。2、对珈伟股份的前述补偿,不应超过珈伟股份实际支付给储阳光伏的股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权收购对价。若储阳光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应补偿股份数量时,储阳光
划 伏亦不再补偿不足部分。3、若珈伟股份在承诺年度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其按照上述约定实施股份补偿的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4、若公司在利润
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储阳光伏对现金分红的部分应做相应返还,该等返还的现金
应支付至珈伟股份指定账户内。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
利×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5、在发生上述股份补偿情形时,由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总
价格回购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股东的应补偿股份(含该应补偿股份因发生
送股、转增等而新增的股份或利益),并按照届时法律、法规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将该等回购股份予以注销。若珈伟股份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
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储阳光伏
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 2 个月内,将该等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珈伟股份其他股东(不包括储阳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各自所持公司股份
占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份的比例赠送给其他股东。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6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