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股份”)于2017
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高管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公司高管陈琼阁先生和吴童海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各自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158股,各自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琼阁先生和吴童海先生各持有公司180,634股(各占
公司总股本0.0211%)。陈琼阁先生和吴童海先生在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时未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陈琼阁先生和吴童海先生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2、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