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47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一、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回购股份759,400股。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286,474,71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759,400股后的1,285,715,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0,000,287.92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65.00元/股-0.2798元/股=64.7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2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生效。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及回购价格上限64.7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85.4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及回购价格上限64.7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4.5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