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10,05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52.7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4,502.2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7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49.6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552.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21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3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9,9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9.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731.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2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3,552.56
项目投入 B1 111,567.5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B2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7,767.09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B4 377.97
项目投入 C1 130.10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C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0.03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C4
项目投入 D1=B1+C1 111,697.6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D2=B2+C2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7,767.12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D4=B4+C4 377.9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 0.00
3+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9,731.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94,128.73
额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B2 18,448.65
利息收入净额 B3 2,953.7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B4 4,536.09
项目投入 C1 15,729.08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C2 -12,448.6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838.96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C4 482.38
项目投入 D1=B1+C1 109,857.8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D2=B2+C2 6,000.0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3,792.73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D4=B4+C4 5,018.4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 22,684.39
3+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684.39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汤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 7 个募集资
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201000160629164 17,551,281.65 募集资金专户
汤浦支行 203000046733539 60,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5643500000241 68,053,661.26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上虞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4056200018800004630 3,517,246.11 募集资金专户
绍兴上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07334310702 252,469.45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高新支行 571910685510302 50,127,766.62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2471557572 28,233.18 募集资金专户
呼和浩特市金桥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3040078801200001006 27,313,256.10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合 计 226,843,914.3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年产 400 台全自动单晶硅生长炉扩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说明:该
募投项目在原有厂区内实施,目前生产的单晶硅生长炉均为性能好,规格高的型 号,其核心部件大部分使用的是募集资金新增产能的设备,而其余一般部件仍可
利用原有产能设备,单晶硅生长炉实现的效益是新增产能和原有产能共同产生的,公司不按照产品部件核算利润,故该募投项目无法有效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