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0-03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4,489,3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9 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01*****119 邱敏秀
3 01*****285 曹建伟
4 00*****535 何俊
5 01*****932 毛全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若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为 6.74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回购价格为 5.19 元/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为准)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创智一号2号楼
咨询联系人:陶焕军
咨询电话:0571-88317398
传真电话:0571-8990029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