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5-067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激
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或“公司”)2018年3月30
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2018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22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9.12元。其中首次授予269.22万股,拟授予人数121人,预留授予66.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8年3月2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股
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3月30日,公司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委托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8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的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为6.94元/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428.428万
股,其中首次授予342.628万股,预留授予85.80万股。监事会对授予名单进行
了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说明
2018年5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7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4,926,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人民币(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同
时鉴于拟激励对象杜晓蕾、孙明、夏泽杰、张林林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成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
据此,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分别作出调整:
1、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P0-V)÷(1+n)=(9.12-0.1)÷(1+0.3)=6.94元/股。
2、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鉴于拟激励对象杜晓蕾、孙明、夏泽杰、张林林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66万股,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成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21人调整为117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35.22万股调整为329.56万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Q=Q0×(1+n)=329.56×(1+0.3)=428.428万股。
综上,调整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
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时总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1 朱亮 董事、副总裁 39.00 9.1030% 0.0305%
2 张俊 副总裁 39.00 9.1030% 0.0305%
3 傅林坚 副总裁、总工程师 39.00 9.1030% 0.0305%
4 陆晓雯 副总裁、财务总 39.00 9.1030% 0.0305%
监、董事会秘书
5 石刚 副总裁 39.00 9.1030% 0.03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47.628 34.4581% 0.1153%
人员(共计 112人)
预留权益 85.80 20.0267% 0.0670%
合计 428.428 100.0000% 0.3346%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及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2018年5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7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4,926,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人民币(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同
时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据此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
象及授予数量作出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晶盛机电本次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晶盛机电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晶盛机电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晶盛机电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