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8-068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或“公司”)2018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年5月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为2018年5月24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计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1人。
4、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12元。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依据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两者间价格较高者确定。
5、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22万股,约占本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492.608万股的0.34%。其中首次授予269.22万股,占本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492.608万股的0.27%;预留66.00万股,占本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492.608万股的0.07%,预留部分占授予权益总
额的19.69%。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排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排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后
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5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个月后
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5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一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的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的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70%。
2、若预留部分在2018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
三 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考核要求
如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的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7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的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90%。
(注: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
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即考核综合评分超过60分(含60分),
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申请解锁,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四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 A、B、C、D 四个等
级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解锁比例如下所示:
A优秀:解锁比例100%
B良好:解锁比例100%
C合格:解锁比例80%
D不合格:由公司回购注销
(绩效考核等级及对应的解锁比例详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3月2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22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9.12元。其中首次授予269.22万股,拟授予人数121人,预留授予66.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8年3月2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股
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3月30日,公司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委托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8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的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授予价格为6.94元/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428.428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342.628万股,预留授予85.80万股。监事会对授予名单进行了核
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和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18年5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7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984,926,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人民币(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同
时鉴于拟激励对象杜晓蕾、孙明、夏泽杰、张林林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成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
据此,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