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8-003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与HanwhaKalyonGunes
TeknolojileriUretimA..(以下简称“韩华凯恩公司”)签订了单晶炉供货合同。主
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所有合同设备需在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收入。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所有合同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止。
4、合同已就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履行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HanwhaKalyonGunesTeknolojileriUretimA..
注册资本:170,000,000TL(土耳其里拉)
注册地:土耳其·安卡拉
经营范围:电力能源生产业务
韩华凯恩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近三年与韩华凯恩公司无购销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
(1)从公司方面来看:首先,公司为晶体生长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其次,公司当前的产能状态可以充分满足合同标的按时完成制造与交货;再次,公司负债率低,现金充足,可充分满足合同标的相关原材料的备货需求。
(2)从对手方来看:首先,韩华凯恩公司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光伏制造商之一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韩华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土耳其大型能源建筑商KalyonEnerjiYatrmlarA..的合资公司。企业经营实力较强,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保障能力;其次,在本次合同签订之前,双方进行了深入的企业考察,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双方签订了规范的商业合同,有利于保障双方的股东利益。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单晶炉供货合同
2、合同签署时间:2018年1月15日
3、合同标的:单晶硅生长炉
4、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款为4,300万美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25.35%。(暂时按合同签订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
5、付款方式: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分期付款,以美元结算。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交货时间:按月分批交货,2018年9月20日完成全部设备交付。
8、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交付方式及保险费用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为4,300万美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35%。
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
报告为准)。
本合同的签订,进一步证明了公司的单晶炉产品依靠领先的技术优势,在高端客户中拥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通过为全球大型光伏企业提供先进、高效的生产设备,进一步开拓了国际市场,提振了公司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同时通过与全球大型光伏企业的合作,强化了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基于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的高端、
智能化装备供应商与服务商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单晶炉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