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7-052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与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晶澳”)签订了全自动晶体生长炉买卖合同,本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942万元。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公司需收到包头晶澳支付的预付款后,本合同方可生效。
3、所有合同设备需在全部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收入。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订立起至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为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然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
大道与青创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石英坩埚、单晶及多晶硅方、硅片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电量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包头晶澳与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包头晶澳最近一年又一期与本公司未发生购销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
(1)从公司方面来看:首先,公司为晶体生长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其次,公司当前的产能状态可以充分满足合同标的按时生产;再次,公司负债率低,现金充足,截至2017年3月31日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未经审计余额为97,277.31万元,可充分满足合同标的相关原材料的备货需求。
(2)从对手方来看:首先,包头晶澳是全球领先的高性能光伏产品制造商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的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是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全球顶级的光伏组件、电池生产商,硅片产能全球领先,技术实力雄厚,企业规模较大,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保障能力;其次,包头晶澳与本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并且双方签订了规范的供货合同,有利于保障双方的股东利益。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国内设备合同
2、合同签署时间:2017年6月
3、合同标的:全自动晶体生长炉
4、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0,94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零玖
佰肆拾贰万元整,含税),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8.35%。
5、付款方式: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分期付款。
6、合同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公司收到包头晶澳支付的合同预付款后生效。
7、合同交货时间:按月分批交货,2017年12月31日前交付全部设备。
8、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的重大订单金额占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8.35%,对公司未
来的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本订单进一步证明了公司单晶硅生长炉产品的技术领先优势,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并且在高端客户中拥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保持公司在高端晶体生长设备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及在国内外技术领先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包头晶澳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