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6-090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2016年6月15的《关
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提示性公告》、6月28日《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中披露了公司中标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光伏”)三期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第一包、中环光伏三期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第二包共两个标的基本情况(详见2016-063号、2016-068号公告)。日前,公司与中环光伏已就三期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第一包签署购销合同。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所有合同设备需在全部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收入。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所有合同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止。
4、合同已就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履行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7,29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玉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宝力尔街15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硅棒(锭)和硅片、半导体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单晶硅、多晶硅材料来料加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环光伏与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1)公司近三年向中环光伏销售金额:
年度 金额(元)
2013 110,618,676.78
2014 104,626,050.12
2015 268,640,646.37
(2)公司近三年向中环光伏采购金额:
年度 金额(元)
2013 21,733.92
2014 8,974,358.97
2015 10,456,975.85
3、履约能力分析
(1)从公司方面来看:首先,公司为晶体生长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其次,公司当前的产能状态可以充分满足合同标的按时完成制造与交货;再次,公司负债率低,现金充足,可充分满足合同标的相关原材料的备货需求。
(2)从采购方来看:首先,中环光伏是国内大型的硅材料生产企业,企业规模大,经营实力强;其次,中环光伏母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中环股份,公司与中环股份保持了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双方已建立持久互信、共同发展的战略发展关系;再次,中环光伏盈利状况较好,现金较为充足,能确保双方合规履约。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全自动直拉单晶炉购销合同
1、合同签署时间:2016年10月27日
2、合同标的:全自动单晶炉
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9,14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
壹佰肆拾万元整,含税),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34%。
4、付款方式:按照定金,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分期付款。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交货期:根据客户要求分批交货。
7、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19,14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2.34%,
预计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预计交付的设备部分能在 2016
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经营合同的签订,进一步证明了公司的单晶炉产品依靠领先的技术优势,在高端客户中拥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公司通过坚持技术创新,持续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坚持高端客户定位,进一步巩固了在晶体生长设备领域的优势市场地位,对提增公司经营业绩,推动公司基于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的高端、智能化装备供应商与服务商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已经中标中环光伏三期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第二包项目,中标金额为3,400万元,尚未签署购销合同。公司将在中环光伏三期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第二包项目合同签署后,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签订等后续进展。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