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6-055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年4月26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5 年4 月10 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计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1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授予价格: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1.74元。
(2)本计划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3.48元的50%,即每股11.74元。
5、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54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5万股的0.63%。
其中:首期授予的权益总量为229.1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90.2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预留权益为24.9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9.8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期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锁定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锁定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该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次
第一次解锁 5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该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
第二次解锁 5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激励对象买入价格回购并注销。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二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1)锁定期考核指标
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公司解锁期前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15年-201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2.1.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解锁期:以2014年为基准,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三
不低于70%;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2.2.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解锁期(预留权益第一个解锁期):以2014年为基
准,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2.3.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权益第二个解锁期):以2014年为基
准,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
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激励对象买入股票价格回购并注销。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即考核综合评分超过60分(含60分),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申请解锁,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四 由公司以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并注销。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分,每一
级别对应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A优秀:解锁比例100%
B良好:解锁比例100%
C合格:解锁比例80%
D不合格:由公司回购注销
(绩效考核等级及对应的解锁比例详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随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5年3月2日,公司获悉报送的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5年4月10日,公司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委托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5年4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5,381,200股,其中首次授予(含暂缓部分)4,833,400股,预留授予547,800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2909元/股,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5年4月28日;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确认;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工作人员于2015年5月18日办理完毕了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根据最终登记的结果,首次实际授予99人,授予股票3,326,400股,授予价格5.2909元/股,首次暂缓授予3人,暂缓授予1,485,000股,上述首次授予股票数量合计4,811,400股。
6、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因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为5.2309元/股;同意对已经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虞德康、黄彦、蔡炽昌、陈健立、洪嘉琪、王丹涛、邹绍轩、沈利群、温俊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
7、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