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5-102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或“公司”)日前与西安华晶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电子”)签订了高效多晶硅铸锭炉供货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所有合同设备需在全部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收入。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所有合同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西安华晶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91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硅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器机械、家用电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华晶电子与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1)公司近三年向华晶电子销售金额:
年度 金额(万元)
2012 2,729.64
2013 43.62
2014 873.22
(2)公司近三年未向华晶电子采购。
3、履约能力分析
(1)从公司方面来看:首先,公司为晶体生长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其次,公司当前的产能状态可以充分满足合同标的按时完成制造与交货;再次,公司负债率低,现金充足,截至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未经审计余额为40,733.26万元,可充分满足合同标的相关原材料的备货需求。
(2)从采购方来看:首先,公司与华晶电子保持着长期、友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华晶电子所生产的“硅切片、研磨片”两大系列产品以及6.5寸、3寸硅棒广泛应用于新能源产业、电子信息等领域,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销售业绩,华晶电子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
2、合同签署时间:2015 年7月
3、合同标的:晶盛机电向华晶电子提供JSH800-HF型高效多晶硅铸锭炉4、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4,68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捌拾万元整,含税),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08%。
5、付款方式: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分期付款。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交货时间:公司于合同生效后,按月分批交货。
8、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重大合同总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08%,预计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预计部分交付的设备能在2015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要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西安华晶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