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5-103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或“公司”)日前与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南玻”或“买方”)签订了高效多晶铸锭炉供货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所有合同设备需在全部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收入。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订立起至所有合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全部合同设备到达买方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6,798万元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南玻路1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高纯硅材料,硅单晶和硅多晶片、太阳能光伏电池和组件、气相法纳米白炭黑、蓝宝石衬底材料、石英坩埚、有机硅材料、压缩和液化气体(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2月26日)、氯碱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1月16日),以及高纯晶体硅材料和有机硅材料的高效制取、提纯和分离等工艺技术及设备开发。
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1)公司近三年向宜昌南玻销售金额:
年度 金额(万元)
2012 63.90
2013 6.37
2014 4,481.70
(2)公司近三年向宜昌南玻采购金额:
年度 金额(万元)
2012 0
2013 0
2014 12.39
3、履约能力分析
(1)从公司方面来看:首先,公司为晶体生长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其次,公司当前的产能状态可以充分满足合同标的按时完成制造与交货;再次,公司负债率低,现金充足,截至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未经审计余额为40,733.26万元,可充分满足合同标的相关原材料的备货需求。
(2)从采购方来看:首先,公司与宜昌南玻保持着诚信、友好的业务合作基础,其母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是一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其次,宜昌南玻的多晶硅无论从产能还是产品质量均处于全国领先,国际一流水平,其经营业绩较好,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与商业信誉。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多晶铸锭炉供货合同
2、合同签署时间:2015 年7月27日
3、合同标的:晶盛机电向宜昌南玻提供JSH800-HF型高效多晶铸锭炉
4、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9,984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捌拾肆万元整,含税),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0.70%。
5、付款方式: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分期付款。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合同交货时间:分批交货,2015年10月31日前交付全部设备。
8、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重大合同总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0.70%,预计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预计部分交付的设备能在2015年确认收入(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本次合同为公司本月签订的第二份JSH800-HF型高效多晶铸锭炉重大合同,表明了公司生产的JSH800-HF型高效多晶铸锭炉的技术优势与广泛的市场认可度,对公司高效多晶硅铸锭炉产品的市场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