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49,933,630.14元,2018年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6,345,503.14元,2018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7,376,752.74元,2018年度末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为3,837,387,185.9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3、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鉴于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