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04月0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03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陈再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3,401,638.3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340,163.84元。加上结存的剩余未分配利润326,164,824.18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83,226,298.71元。
综合考虑公司 2019 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同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1,520,000.00 元(含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371,706,298.7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2020年的薪酬具体如下:
1、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86万元。
3、董事报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特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如下:
1、公司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如下考核方案确定达标年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薪酬与其绩效考核结果相关,在2019年薪酬基础上,实际薪酬参考其2020年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浮动,浮动范围为正负20%。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取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兴路 35 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兴路 35 号)
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报备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