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3-036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发布《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6,600 万元至 7,6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1 条规定,在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披露后,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将可能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报
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受行业周期性波动以及养殖周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
收入为 6,600 万元至 7,6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1 条
规定,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将可能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2 条
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
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10.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