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3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结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无法参与正常的招投标业务,2020 年度未有新项目中标,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推进困难,存在大量诉讼仲裁,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还未取得实质进展,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5 月 10 日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 4.2 条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蓉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 20064、20065、2006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
告编号:2021-03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公司因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 年度被中立信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同时公司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 2018 年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为“*ST 邦讯”,股票代码仍为“30031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自查发现存在违规担
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公司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触及了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号被
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截至公告披露当日,公司及子公司 44 个银行账号被冻结,冻结账户余额合计 797.3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6、公司目前资金紧张,经营困难,正持续开展战略投资者引入
工作,以期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状况,目前尚未取得有效进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