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目前该事项进展情况,鉴于公司及相关各方根据标的公司的最新经营情况对应的估值未能达成一致,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上述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建钢
陈长源
夏志宏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