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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11 深市 任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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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30


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号:2018-051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7,490,1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1%)的公司股东新余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远景”)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37,490,1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余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公司37,490,1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4、减持数量及占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7,490,1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号:2018-051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华信远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信远景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华信远景股东景晓军先生、沈智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景晓军先生承诺: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其及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50%;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沈智杰先生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50%;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号:2018-051
    截至本公告日,景晓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63,777,286股,通过华信远景持有公司股票17,432,902股,通过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行”)持有公司股票16,287,15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97,497,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5%;沈智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138,737股,通过华信远景持有公司股票1,049,723股,通过华信行持有公司股票7,431,82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620,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不会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华信远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将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信远景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景晓军先生,华信远景是公司为稳定核心员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同为景晓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直接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41.18%,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华信远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