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亦不包括按照相关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时,公司总股本44,793.0709万股的2.00%。其中首次授予814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2%;预留8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0.1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15%。公司全部有效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56人,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负责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6.91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
面值,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3.81元
的50%,为每股6.91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3.76元
的50%,为每股6.88元。
八、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九、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
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第一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50%
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第二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50%
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对于预留部分的解锁条件:预留限制性股票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两次解锁。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预留的第一个解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50%
除限售期 起至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第二个解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50%
除限售期 起至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为:
解除限售条件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6亿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为:
1、若预留权益于2018年度授出,则公司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6亿
2、若预留权益于2019年度授出,则公司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6亿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1.8亿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十、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十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后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8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12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2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6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9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31
第十章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34
第十一章 附则...... 36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任子行、本公司、公司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限制性股票 指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
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激励对象 指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
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