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300311 A股简称:任子行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修订稿)
二〇一七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在认购本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有偿借款,借款部分为除员工自筹资金以外所需剩余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景晓军先生对员工出资部分的本金回收提供差额补足。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国信证券任子行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进行管理,具体以届时签订的《国信证券任子行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条款为准。资管计划份额上限为10,000万份,每份额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共计5,847,069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资管计划通过受让的方式按公司回购成本价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并持有标的股票,标的股票过户成交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交易费用)。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单个持有人持有的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资管计划所持
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
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之日起计算。其中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9、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声明...... 1
特别提示...... 2
一、释义......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6
三、基本原则...... 6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8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和禁止行为...... 9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0
八、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11
九、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2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2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4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5
十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15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6
一、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任子行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任子行股票、标的股票指 任子行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任子行A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持股计划草案 案)摘要(修订稿)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管计划 指 国信证券任子行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存续期 指 自本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的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限
锁定期 指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非交易过户至资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 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任子行按照《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精神,激励全体员工共同奋斗,建立员工持股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激励长期业绩达成,挂钩业绩考核指标,强化共同愿景,绑定核心员工与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即计划持有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
3、全部参加对象均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名单及各参加对象的认购份额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经董事长审核。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4人及其他员工不超过9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
况确定。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为10,000万份,按照每份份额为1.00元的标准,单
个员工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5万元,超过5万元的,以1万元的整数倍累计计
算。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资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人 认购份额(万份) 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景晓东 4,570 45.70
沈智杰 200 2.00
李斌辉 1,470 14.7
周勇林 600 6.00
其他员工 3,160 31.60
合计 10,000 100
注:本计划持有人实际所持份额,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