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 300311 A 股简称:任子行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一七年六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
特别提示
1、《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
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参加对象总人
数不超过【 200】 人,其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共计【 4】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在认购本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
的份额持有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
有偿借款,借款部分为除员工自筹资金以外所需剩余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景晓军先生对员工出资部分的本金回
收提供差额补足。
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成立【 华润信
托任子行员工持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 信托计划”)进行管理。 信
托计划份额上限为【 10,000】 万份,每份额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共计
【 5,847,069】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信托
计划通过受让的方式按公司回购成本价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并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3
持有标的股票,标的股票过户成交金额不超过【 10,000】万元(含交易费用)。
7、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万元, 单个持有人持有的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信托计划
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
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
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8、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其中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 【 12】
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董事会
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9、 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
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0、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
市条件的情况。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4
目 录
声 明................................................ 1
特别提示.............................................. 2
一、释义..............................................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6
三、基本原则.......................................... 6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8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和禁止行为.......... 9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1
八、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17
九、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8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8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20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0
十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21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22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5
一、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任子行 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任子行股票、标的股票 指 任子行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任子行 A 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 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华润信托 指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 指 【 华润信托任子行员工持股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存续期 指 自本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的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限
锁定期 指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信托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 指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任子行按照《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精神,激励全体员工共同
奋斗,建立员工持股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
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激励长期业绩达成,挂钩业绩考核指标,强化共同愿景,绑定核心员工与股
东的长期利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名单。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持有人:
(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 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
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
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 4) 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 5) 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即计划持有人)为公司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
4、全部参加对象均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
持股计划, 参加对象的名单及各参加对象的认购份额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经董事
长审核,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200】 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及其他员工不超过【 196】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
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为 5,000 万份, 按照每份份额为 1.00 元的标准,单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8
个员工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5 万元,超过 5 万元的,以 1 万元的整数倍累计计
算。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 信托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人 认购份额( 万份) 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景晓东 880 17.6
沈智杰 500 10
李斌辉 415 8.3
周勇林 270 5.4
其他员工 2,935 58.7
合计 5,000 100
注:本计划持有人实际所持份额,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景晓军先生以其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
有偿借款,借款部分为除员工自筹资金以外所需剩余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景晓军先生对员工出资部分的本金回
收提供差额补足。
参加对象应按照《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