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1-029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信息港 A 栋
12 楼)1 号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飞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1-029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 881,658,531 股,本次会议无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5,715,559 股,因此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45,942,972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206,110,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36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206,075,2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24.360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35,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红滨先生、罗乐先生、许丽华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方式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6,075,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
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3,3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14%;反对 35,4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6%;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6,075,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
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1-029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3,3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14%;反对 35,4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6%;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5,231,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7%;
反对 878,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878,7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05,231,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7%;
反对 878,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878,7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75,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
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3,3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14%;反对 35,4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6%;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75,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
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1-029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43,315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14%;反对 35,40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6%;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姚继伟、黄素欣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