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9-107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樟树市物联
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2,459,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43%),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四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03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伟先生、胡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 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
中心(有限合伙) 52,459,014 5.943% 的股票
胡伟 705,508 0.080% 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
胡勇 0 0.000% —
合计 53,164,522 6.02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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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人: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事项中向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9,0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2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按照减持不超过9,033,200股计算,对该数量不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四个月内;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承诺情况如下:
“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宜通世纪的股份(下称"标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障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企业承诺在履行完相应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后方可转让标的股份。在前述期间,未经宜通世纪书面同意,标的股份不得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宜通世纪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企业因宜通世纪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宜通世纪股份。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锁定期的,本企业保证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宜通世纪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宜通世纪《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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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