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1-012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0.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34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02 月 10 日。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0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向激励计划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预留部分授予价格:26.34 元/股;
4、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 年 02 月 10 日。
5、预留部分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0 人,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预留部分授予数量:预留部分 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00.00%。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分配情况:
职 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票数量(万股) 本次授予总量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100.00 100.00% 0.14%
(共计 20 人)
合计 100.00 100.00% 0.14%
8、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3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2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各年度财务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27亿元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81亿元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2.99亿元
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指以经审计的不扣除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且不扣除计入利润表中的可转债相关利息(包括资本化利息的折旧)的归属于苏州旭创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A、B 100%
C 50%
D、E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金福海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
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其他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144);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45)。
3、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 148 名,授予数量调整为 899.90 万股,同
时确定以 2020 年 12 月 15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8 名激励
对象授予 89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中伦律所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中伦律所出具了《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本次授予在相关年度摊销情况如下: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合计
各年摊销限制性 1,013 691 315 31 2,050
股票费用(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除了与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