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19-091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霍尔果斯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股份13,241,476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1.86%)的特定股东霍尔果斯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风进取”)、以及持公司10,795,427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1.51%)的特定股东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万盛”)于2019年8月23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凯风进取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41,476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86%);凯风万盛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95,427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52%)。
其中,凯风进取及凯风万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即2019年8月29日至2020年2月28日)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即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姓名:
霍尔果斯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凯风进取持有公司13,241,476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86%;凯风万盛持有公司10,795,427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51%。
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尔果斯凯风旭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凯风厚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永鑫融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78,364,305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0.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基金根据基金章程协议已进入回收期。
2. 股份来源:为 2017 年 7 月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配转增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和比例:凯风进取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41,476 股,占公司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86%;凯风万盛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95,427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1.52%;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36,903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3.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则特定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自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9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
其持股数量的 50%。
4. 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集中竞价自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凯风进取及凯风万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
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2. 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尔果斯凯风旭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凯风厚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永鑫融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亦将严格遵守前述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凯风进取及凯风万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