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装备 公告编号:2017-090
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9月1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86.252万股
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装备”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13日,向35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6.25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战淑萍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关于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 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 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 9月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1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 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 司第一期(2017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2017年9月13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5名激励 对象授予1,486.25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关于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授予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授予1,486.25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9月13日。
2、授予数量:1,486.252万股。
3、授予人数:355人。
4、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5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48个月内按25%: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解除限售。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
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售期均自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次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
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5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股东
姓名 职位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大会批准本次股票激励
计划时总股本比例
王策胜 副总经理 27 1.6349% 0.0588%
张兆卫 副总经理 25 1.5138% 0.0545%
张文杰 副总经理 20 1.2111% 0.0436%
邓扬锋 董事会秘书 16 0.9688% 0.0349%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1,398.252 84.6681% 3.0463%
(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
司)(共计351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 165.20 10.0033% 0.3599%
合计 1,651.452 100% 3.598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7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