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以邮件方
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红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 人调整为 123人,拟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1,940.00 万股调整为 1,910.00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3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91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俞红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