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
暨相关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裕人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企业”)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154,9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4%),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25,0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6%)。
2019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裕人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比例达到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裕人企业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及股东孙平范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知悉裕人企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比例达到1%,且裕人企业及孙平范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裕人企业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孙平范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4,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裕人企业及孙平范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合并计算。孙平范先生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裕人企业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26日 6.61 16,040,000 2.00
集中竞价 2019年9月2日 5.11 8,020,000 1.00
-2019年9月4日
总计 24,060,000 3.00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2.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自2019年3月11日减持计划披露起至今,实际控制人孙平范先生并未减持公
司股份。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例(%)
(%)
裕人企业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464,996 25.74 182,404,996 22.74
合计持有股份 11,700,056 1.46 11,700,056 1.46
其中:无限售条 0.36 0.36
孙平范 件股份 2,925,014 2,925,014
其中:高管锁定 1.09 1.09
股 8,775,042 8,775,042
裕人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2,485,016 30.24 242,485,016 30.24
持股总数合计 460,650,068 57.44 436,590,068 54.44
二、关于本减持计划终止的说明
2019年9月4日,公司收到了股东裕人企业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
终止的告知函》及股东孙平范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股东裕人企业及孙平范先生决定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本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三、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裕人企业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裕人企业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3月11日巨潮网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裕人企业是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后续的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股东裕人企业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暨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
2. 股东孙平范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