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股东裕人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人企业”)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154,9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4%),股东孙平范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25,0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6%)。
公司于今日收到了股东裕人企业的《股东减持股份告知函》,裕人企业于2019年3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上述股东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万股) (%)
裕人企业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26日 6.61 16,040,000 2.00
总计 16,040,000 2.00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裕人企业 合计持有股份 206,464,99625.74 190,424,99623.74
其中:质押股数130,000,00016.21 130,000,00016.21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裕人企业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裕人企业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3月11日巨潮网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裕人企业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止本公告日,股东裕人企业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裕人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