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99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
宁波创福投资 集中竞价 2017年12月13日 8.47元/股 4,999,649 0.62%
合伙企业(有 -2017年12月25日
限合伙)
合计 4,999,649 0.62%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公司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99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该股东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创福投 合计 39,265,255 4.90% 34,265,606 4.27%
资合伙企业 持有股份
(有限合伙)
其中:无限
39,265,255 4.90% 34,265,606 4.2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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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