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0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控制企业远方慧益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全资控制企业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方慧益”)于 2019年 4 月就与陈伟、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懿成轩”)等 10名转让方关于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景科技”)股权转让纠纷事项提起诉讼。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进行了一审、二审、再审审理并判决。根据判决,截止目前懿成轩尚需返还远方慧益股权转让款 43,378,600 元。
为履行上述返还义务,懿成轩已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湖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并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立案(案号(2022)浙 0106 民诉前调 1662 号),
要求其合伙人陈伟、翁晓蕾返还二人已取得的懿成轩出售慧景科技股份的收益款合计43,378,600 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接懿成轩通知,经其内部评估,其于近日向西湖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
书》。西湖法院已受理该变更申请,并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2022)浙 0106
民初 5955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本 案 前 期 进 展 情 况 , 请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控制企业远方慧益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04)。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原告: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被告:陈伟(被告一)、翁晓蕾(被告二)
3、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4、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股份转让收益 13,562,042.56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 13,562,042.56 元为基数,按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利率计算,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至
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234,790.54 元);
(3)判令被告二向原告返还股份转让收益 7,302,638.30 元;
(4)判令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 7,302,638.30 为基数,按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利率计算,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126,425.67 元);
(5)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第(1)-(4)项合计 21,225,897.07 元。
二、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该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西湖法院正式立案,案号(2022)浙 0106
民初 5955 号,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除已经披露的诉讼及仲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收到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资料。
四、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懿成轩诉讼结果或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