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1日,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成,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炜权,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73.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3.00万元。以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础,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