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控制企业远方慧益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全资控制企业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方慧益”)于 2019年 4 月就与陈伟、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懿成轩”)等 10名转让方关于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景科技”)股权转让纠纷事项提起诉讼。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及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市中院”)先后进行了一审、二审审理并判决。根据杭州市中院二审判决,截止目前懿成轩尚需返还远方慧益股权转让款 43,378,600 元。
为履行上述返还义务,懿成轩已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湖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并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立案(案号(2022)浙 0106 民诉前调 1662 号),
要求其合伙人陈伟、翁晓蕾返还二人已取得的懿成轩出售慧景科技股份的收益款合计43,378,600 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相关案件判决详情及前期进展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30日、2021年8月30日、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控制企业远方慧益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告》(2019-009、2020-011、2020-041、2020-047、2021-035、2022-001)。
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原告: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被告:陈伟(被告一)、翁晓蕾(被告二)
3、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4、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股份转让收益 28,196,090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 28,196,09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利率计算,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488,139.98 元);
(3)判令被告二向原告返还股份转让收益 15,182,510 元;
(4)判令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 15,182,51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一年期利率计算,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
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 262,844.60 元);
(5)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二、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该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西湖法院立案(案号(2022)浙 0106
民诉前调 1662 号),尚未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除已经披露的诉讼及仲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收到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资料。
四、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懿成轩诉讼结果或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