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3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远方信息 股票代码 3003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晓跃 夏奇芳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电话 0571-88990665 0571-88990665
电子信箱 board@everfine.cn board@everfine.cn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9,914,933.80 165,436,785.89 2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041,065.21 31,817,903.94 4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9,439,890.27 37,173,555.61 -20.80%
益后的净利润(元)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616,063.99 -1,050,121.17 -1,387.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2 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2 4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 2.24% 1.0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581,735,184.50 1,620,782,848.81 -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27,096,603.69 1,426,482,262.53 0.0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东总数 13,885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数(如有)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潘建根 境内自然人 29.77% 80,067,960 60,050,970
杭州远方长益 境内非国有法 18.88% 50,767,560 38,075,670
投资有限公司 人
孟欣 境内自然人 5.89% 15,845,040 11,883,780
王培屹 境内自然人 2.79% 7,506,500 0
闵芳胜 境内自然人 1.98% 5,314,920 4,004,940
夏贤斌 境内自然人 0.94% 2,520,092 1
陆捷 境内自然人 0.71% 1,904,039 1,428,029
胡红英 境内自然人 0.68% 1,837,730 0
孟拯 境内自然人 0.64% 1,723,140 0
黄丽珍 境内自然人 0.54% 1,439,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潘建根先生与孟欣女士为夫妻关系;潘建根先生为远方长益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孟欣女
的说明 士为远方长益的股东;孟拯先生系孟欣女士弟弟;孟拯先生系潘建根先生妻弟。除此以外,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黄丽珍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439,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合计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本公司 1,439,000 股股份。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投资的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景科技”)因未能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2017年度审计工作,而未披露2017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7月9日起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目前公司虽合计仍拥有慧景科技总股本45.62%的表决权(通过本公司全资控制企业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方慧益”)持有慧景科技35.01%股份,并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远方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懿成轩”)1%合伙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懿成轩所持慧景科技10.61%股份),但因远方慧益提名的董事和监事被慧景科技股东、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陈伟及翁德强、尉培根、谭华、高国权等股东在其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违约改选,已不能按照《收购协议》在慧景科技任职,公司已无法控制慧景科技,所以自2018年8月起慧景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维护远方慧益及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远方慧益已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就慧景科技股权转让纠纷事项提起诉讼,并申请对陈伟等10名被告名下价值合计70,345,300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该案件法院已受理。但根据法院管辖权裁定,该案已移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陈伟等9名被告就本案提起反诉。2020年10月12日,远方慧益收到了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105民初8604号《民事判决书》及(2019)浙0105民初86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远方慧益因不服一审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进行开庭审理,但目前尚未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长:
潘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