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20-049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远
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全部出售完
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经 2015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成立“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61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 人,其他人员不超过 158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700 万元,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900 万元及公司股东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长益”)以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提供不超过公司员工自筹资金金额 2 倍的借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杭州远方光
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不超过 100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 人,其他人员不超过 97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2,700 万元,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
不超过 675 万元及公司股东远方长益以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提供不超过公司员工自筹资金金额 3 倍的借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因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设、持有人缴纳出资等事宜后不久即进入
了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敏感期,且公司自 2015 年 11 月 2 日起因筹划重大
事项停牌,自 2015 年 11 月 10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鉴于窗口期时间
和停牌跨度较大,导致员工持股计划临近在原规定的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后 6 个月内获得标的股票的最后时限尚未买入股票。经 2016 年 01 月 30 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执行期延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4、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
司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1,311,269 股,成交金额为 24,270,924.26 元,成交均价为 18.51 元/股,买入
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上述所购买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自
2016 年 7 月 2 日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 12 个月
后解禁 50%,24 个月后解禁 50%。
5、截至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全
部届满,本持股计划所持本公司股票已全部解禁可上市流通。
6、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公司董事会申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期一年。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0年 2 月 28 日。
7、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公司董事会申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期一年。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再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存续期内,
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1,311,269 股已
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减持股票占
公司总股本的 0.48%。公司实施“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全部出售,“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产,公司“远方长益1 号”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