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3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811,2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188,8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12]76 号《验资报告》。(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60,647,578.0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059,240.4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金额
一、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70,986,880.72
加:本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719,937.74
二、募集资金使用 60,647,578.05
1、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分支机构
3、利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款
4、利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5、利用已规划结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0.00
6、利用超募资金支付生物识别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 41,647,578.05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059,240.41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2,059,240.41
五、差异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滨江支行)等五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注销原在平安银行杭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于 2013 年 4 月24 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西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子公司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谱色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平安证券公司及远方谱色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超募资
金 存 放 专 项 账 户 》 的 议 案 , 同 意 注 销 原 在 杭 州 银 行 钱 江 支 行 开 设 的 账 号 为
3301040160000974033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转存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萧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与杭州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合并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杭州银行萧山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301040160001327272 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将公司超募资金合并存放至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78708100539473 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
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立台湾办事处项目”等 3 个项目的结余资金及利息 2,422.08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原在宁波银行城西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71070122000036660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384461224978 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杭州银行钱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3301040160000976350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将实际结余资金及利息 2,427.8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华夏银行西湖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10455000000179825 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至在宁波银行城西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71070122000186625 中,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与宁波银行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美国美确有限公司”结余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远方谱色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投入生物识别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后续建设,公司与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杭州银行滨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账号为 178-03001807721 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故本期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平安证券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301040160001082737超募资金专户的“设立全资子公司远方谱色公司”已完成基础项目建设,专项账户内的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已于2018年6月12日全部转至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8708100539473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账户销户手续。公司与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银行滨江支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余额为 12,059,240.41 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78708100546595 0.00 定期存款
78708100539473 2,055,621.00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城西支行 71070122000186625 2,712.29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3301040160010101684 907.12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2,059,240.41
2.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000.00 万元,
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金额 预期年化收益率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杭州银行股份 单位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3.45% 2020-01-13
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合计 1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止,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60,647,578.05 元,具体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