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8-10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经2015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8月21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成立“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61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3人,其他人员不超过158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00万元,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900万元及公司股东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长益”)以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提供不超过公司员工自筹资金金额2倍的借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不超过10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3人,其他人员不超过9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00万元,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675万元及公司股东远方长益以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提供
不超过公司员工自筹资金金额3倍的借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因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设、持有人缴纳出资等事宜后不久即进入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敏感期,且公司自2015年11月2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自2015年11月10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鉴于窗口期时间和停牌跨度较大,导致员工持股计划临近在原规定的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获得标的股票的最后时限尚未买入股票。经2016年0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执行期延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4、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1,311,269股,成交金额为24,270,924.26元,成交均价为18.51元/股,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5%。上述所购买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自2016年7月2日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12个月后解禁50%,24个月后解禁50%。
截至2018年7月3日,公司“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本持股计划所持本公司股票已全部解禁可上市流通。截至当前,“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安排
根据《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管理委员会购入公司股票之日起计算即为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18年12月12日,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远方长益1号”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申请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2月28日。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远方长益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一年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