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1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2013年05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3
年05月06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倩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
法、有效;《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本议案尚需《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程序和决
策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的情形;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中高层
管理人员均在有效任期内,其他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员工并与公
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公司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没有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
经核查,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1、2、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