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9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建新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董事王建新先生、独立董事朱利平先生、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王建新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刘冠华先生、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董事朱益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冠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朱利平先生、独立董事刘冠华先生和董事刘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朱利平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独立董事朱利平先生和董事朱益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钱振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朱益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缪敬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长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江金华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长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王建新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1971 年 5 月至 1997 年 3 月,就职于常州江南机具厂,先后担任科长、
副厂长、厂长等职务;1997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常州绝缘材料总厂厂长;
2002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常州绝缘材料总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7 年 5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常州依索沃尔塔电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兼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常州欧龙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 年 9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艾维特电气绝缘材料(常州)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常州迅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4 年
12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常州裕兴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5 月至今
任裕兴股份董事长,兼任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 年 9月至 2019 年 8 月兼任裕兴股份财务总监。
王建新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68,213,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62%,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与刘全先生、朱益明先生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新先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全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经济师。1992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就职于常州绝缘材料总厂、常州绝缘材料
总厂有限公司,先后任团委书记、广州办事处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2009 年 1月至2009年5月任常州裕兴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2
年 9 月任裕兴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任裕兴股份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起兼任裕兴股份董事会秘书。
刘全先生于 2018 年 11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全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3,359,4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通
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5.0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刘全先生与王建新先生、朱益明先生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全先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益明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常州市功能聚酯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1999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常州江南机具厂任技术员;2001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江南运输机械有限公司任工
程师;2002 年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常州绝缘材料总厂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4
年 12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于常州裕兴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助理;
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常州裕兴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部经
理;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裕兴股份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任裕兴股份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 6 日至今任裕兴股份董事。
朱益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32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通
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2.03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朱益明先生与王建新先生、刘全先生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益明先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利平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研究生。自 2007 年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大学博士后、讲师、副教授、教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裕兴股份独立董事。
朱利平先生于 2021 年 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朱利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钱振华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至 2009 年先后在常州市法律顾问处、常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江苏省第一家试点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常州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执业,2009 年 7 月至今历任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律师。2010 年至今任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2 年至今当选为常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20 年至今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振华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钱振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