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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5 深市 裕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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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21-05-25

裕兴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瞿红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监事会决定进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姚炯先生、张洪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审查,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会议对各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

  1.1、选举姚炯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选举张洪宽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细则》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按本次回购最高金额1.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6%。按本次回购最低金
额6,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本次回购股份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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