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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21-05-25

裕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新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伟忠先生、杨佳文女士将于 2021 年 6 月
任职满 6 年,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决定提名王建新先生、刘全先生、朱益明先生、章平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章平镇先生外,其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在公司任职。

  经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会议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

  1.1、选举王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1.2、选举刘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选举朱益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1.4、选举章平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决定提名朱利平先生、钱振华先生、刘冠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独立性。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告。

  会议对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

  2.1、选举朱利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选举钱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选举刘冠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伟忠先生、杨佳文女士因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 6 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戴伟忠先生、杨佳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两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细则》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5、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6、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

  按本次回购最高金额1.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6%。按本次回购最低金额6,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8、本次回购股份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有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董事会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结合公司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税前5.4万元调整为每年税前7.2万元,自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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