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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0

裕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8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新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2019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伟忠先生、彭懋先生和杨佳文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368,340.12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3,396,253.33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93,141,023.22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 9,314,102.32 元、按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9,314,102.32 元,加上公司年初
未分配利润 475,847,556.85 元,减去 2018 年度已分配利润 18,191,439.00 元,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32,168,936.43 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8,7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4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030,312.00 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40.3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0,134 股)。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施利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届时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审计范围及市场收费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
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建新先生、刘全先生、朱益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 4 名非
关联董事参加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内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与关联方常州依索沃尔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索合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因如下:

    (1)依索合成是公司的下游客户;

    (2)公司与依索合成经营场所相邻且同属于钟楼经济开发区水杉路 A15 地
块,受同一地块电力接口的限制,公司须先支付 A15 地块上所有企业发生的电费,然后再根据地块上其他企业实际使用的数据与其结算电费。

    2019 年度,公司向依索合成销售聚酯薄膜 729.39 万元(不含税,在原年度
计划金额 1,200 万元内),代收电费 205.54 万元(不含税,在原年度计划金额
300 万元内)。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前,该日常关联交易
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继续发生。2020 年度,公司预计向依索合成销售聚酯薄膜约 1,200 万元(不含税);根据依索合成的经营计划,预计 2020 年度向其代收电费约 300 万元(不含税),具体金额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及用量确定。

    关于本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整,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的合作银行及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
实际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或母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或母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24 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达成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建新先生、刘全先生、朱益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 4 名非
关联董事参加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8.75 亿元,较 2018 年度增长 18.43%,高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
份解锁设定的考核指标 12%。公司董事会确认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达成业绩考核指标。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批 148.6
万股股份将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解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达成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8.75 亿元,较 2018 年度增长 18.43%,高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
份解锁设定的考核指标 15%。公司董事会确认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达成业绩考核指标。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批 206.4
万股股份将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解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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