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公司董事刘守忠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0.1732%。
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收到刘守忠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数量/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2018年6月26日,刘守忠先生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超过其预披露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刘守忠 集中竞价 2018年6月25日 5.736 188,000 0.0651%
刘守忠 集中竞价 2018年6月26日 5.67 92,000 0.0319%
合计: 280,000 0.0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96,400 1.2109% 3,216,400 1.1139%
刘守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4,100 0.3062% 604,100 0.2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12,300 0.9047% 2,612,300 0.904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守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刘守忠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刘守忠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刘守忠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数量/时间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