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5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