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 717,019,485.22 元,2021 年 5 月派发现金股利合计 30,311,260.63 元,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81,796,750.59 元,按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1,796,75.06 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850,325,300.88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84,214,222.2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6,036,01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4,641,440.72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