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品种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额度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有效期内,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8、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理财策略,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时进行投资;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需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投资产品名称、金额、期限、投资类型、收益计算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5)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安排指定人员实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同时指派专人管理相关账户,并负责委托理财相关资金的调入调出管理,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账外投资。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以往委托理财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发表了如下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